再婚者领结婚证需要离婚证吗
温州瓯海刑事律师
2025-04-25
1.再婚领结婚证,一般需提供离婚证。登记时,双方要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无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到一方户口地婚姻登记处申请。
2.离婚证是证明再婚者离异、无配偶的关键。若遗失或损毁,可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地登记机关补领。
3.若此前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没离婚证的,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再婚者领结婚证一般需离婚证,若离婚证遗失可补领,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相应文书。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再婚登记时,双方要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等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婚证是证明再婚者婚姻状况为离异、处于无配偶状态的关键凭证。要是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而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没有离婚证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了解这些规定能确保再婚登记顺利进行。如果在再婚登记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对相关规定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再婚者领结婚证一般需提供离婚证,这是证明其婚姻状况为离异、处于无配偶状态的关键凭证。再婚登记时,双方要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若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若之前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而无离婚证,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建议再婚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若有疑问可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登记。✫✫✫✫✫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再婚者领结婚证,离婚证是必要材料,它能证明婚姻状况为离异、当前无配偶。再婚登记要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相关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若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没有离婚证,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婚姻状态。
提醒:
再婚登记务必确保材料齐全,若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再婚领结婚证准备材料: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表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若有离婚证,需一并带上;若之前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处理办法: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离婚证是证明再婚者离异、无配偶的关键。若遗失或损毁,可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地登记机关补领。
3.若此前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没离婚证的,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再婚者领结婚证一般需离婚证,若离婚证遗失可补领,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提供相应文书。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再婚登记时,双方要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等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婚证是证明再婚者婚姻状况为离异、处于无配偶状态的关键凭证。要是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而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没有离婚证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了解这些规定能确保再婚登记顺利进行。如果在再婚登记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对相关规定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再婚者领结婚证一般需提供离婚证,这是证明其婚姻状况为离异、处于无配偶状态的关键凭证。再婚登记时,双方要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若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若之前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而无离婚证,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建议再婚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若有疑问可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登记。✫✫✫✫✫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再婚者领结婚证,离婚证是必要材料,它能证明婚姻状况为离异、当前无配偶。再婚登记要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相关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若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没有离婚证,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婚姻状态。
提醒:
再婚登记务必确保材料齐全,若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再婚领结婚证准备材料: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表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若有离婚证,需一并带上;若之前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处理办法: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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